更新日期:2015-03-31 14:03
會計專業(yè)的招生對象:
1.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由院領導、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,負責制定招生章程、招生政策、確定招生規(guī)模和調(diào)整 招生計劃,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院領導擔任。
2.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,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、咨詢、錄取和復查及其他日常工作。
3.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(jiān)督領導小組,辦公室設在紀委,對招生工作實施監(jiān)督。組長由院紀委書記擔任。
湖北省經(jīng)濟管理干部學院的招生簡章
1.我院按國家和生源所在省(自治區(qū))有關招生政策和規(guī)定,在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下對考生實行網(wǎng)上錄取。具體辦法是:對考分在本院錄取批次線以上的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,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。如未完成招生計劃,將考慮錄取其他志愿考生。
2.本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無特殊要求,凡符合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的考生,不會以身體健康狀況為理由退檔。